苯乙烯(sm) -威尼斯5139手机版

苯乙烯(styrene monomer, sm),化學式c8h8 ,外觀無色油狀液體。主要用於製造聚苯乙烯(ps)、丙烯晴-丁二烯-苯乙烯樹脂(abs)、發泡級聚苯乙烯(eps)之主要原料。也可作為製造苯乙烯-丁二烯橡膠(sbr)、不飽和樹脂(up)、塑膠改質劑(mbs)之添加料。

品質規格

項目
characteristics
單位
unit
品質標準
limits
檢驗方法
test methods
純度(purity)wt.%≧99.8astm-d5135
比重 25/25℃
(specific gravity)
 0.9038 ~ 0.9057astm-d891
色度(color)apha≦15astm-d5386
聚合物(polymer)wt.ppm≦10astm-d2121
醛類含量(aldehydes)wt.ppm≦100astm-d2119
過氧化物(peroxides)wt.ppm≦50astm-d2340
抑制劑(inhibitor)wt.ppm10 ~ 15astm-d4590
硫化物(sulfur)wt.ppm≦20astm-d7183
氯化物(chlorides)wt.ppm≦15astm-d5808
黏度 25℃(viscosity)cps≦0.75viscosity meter
水份(water)ppm≦180astm-d7375
外觀(appearance) clear & brightastm-e2680
苯含量(benzene)ppm≦1.0astm-d6229
乙苯含量(ethylbenzene)ppm≦500astm-d5135

安全資料表

一、 化學品與廠商資料
化學品名稱:苯乙烯(styrene)
其他名稱:苯乙烯單體(sm) 、乙烯基苯
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聚苯乙烯、 sbr、abs及 san樹脂。保護塗料 (苯乙烯-丁二烯乳液;醇酸樹脂 )、苯乙烯之聚酯、橡膠-變體的聚苯乙烯、共聚樹脂之中間體。
製造者、輸入者或供應者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公司海豐廠(苯乙烯三廠)
地址:雲林縣麥寮鄉中興村台塑工業23號
電話:05-6813063
緊急聯絡電話:05-6813063 / 傳真電話:05-6812346
二、 危害辨識資料
化學品危害分類:易燃液體第3級、腐蝕/刺激皮膚物質第2級、嚴重損傷/刺激眼睛物質第2a級、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第2級、致癌物質第2級、生殖毒性物質第2級、特定標的器官系統毒性物質~重複暴露第2級、水環境之危害物質(急毒性)第3級
標示內容:象徵符號: 火焰、 健康危害、驚嘆號
警 示 語:危險
危害警告訊息:

易燃液體和蒸氣

造成皮膚刺激

造成眼睛刺激

懷疑造成遺傳性缺陷

懷疑致癌

懷疑對生育能力或胎兒造成傷害

長期或重覆暴露可能對器官造成傷害

對水生生物有害

危害防範措施:

置容器於通風良好的地方

勿吸入氣體/煙氣/蒸氣/霧氣

穿戴適當的防護衣物

避免長期暴露

其他危害:-
三、 成分辨識資料
中英文名稱:苯乙烯(styrene)
同義名稱:phenylethylene、vinylbenene、ethenylbenzene、cinnamene、cinnamenol、cinnamol 、styrolene、sytrol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cas no.):00100-42-5
危害成分(成分百分比):95% w/w以上
既有化學物質登錄碼 : epep4a00383624
四、 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吸  入:
1.此物質是易燃的,救援前先採取適當措施(如移除任何引燃源)。
2.移走污染源或將患者移至空氣新鮮處。
3.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訓過的人施以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復甦術。
4.並立即就醫。
皮膚接觸﹕
1.立即緩和的刷掉或吸多餘的化學品。
2.用水非磨砂性肥皂徹底但緩和的清洗。
3.沖水時脫掉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如錶帶、皮帶)。
4.若沖洗後仍有刺激感,立即就醫。
5.須將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飾品完全除污後再使用或丟棄。
眼睛接觸﹕
1.立即綬和的刷掉或吸掉多餘的化學品。
2.立即將眼皮開,用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污染的眼睛至少5分鍾或直到污染物除去。
3.立即就醫。
食  入﹕
1.若患者即將喪失意識、己失去意識或痙攣,不可經口餵食任何東西。
2.若患者意識清楚,讓其用水徹底漱口。
3.不可催吐。
4.給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
5.若患者自發性嘔吐,讓其身體向前傾以減低吸入危險,並讓其漱口及反覆給水。
6.立即就醫。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概要﹕刺激呼吸道,抑制中樞神經系統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戴防護手套,以避免接觸污染物
對醫師之提示:-
五、 滅火措施
適用滅火劑:化學乾粉、二氧化碳、水霧。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1.撤離並封鎖該區,在安全距離防護下滅火。儘可能在上風處,以免吸入有毒蒸氣或毒性分解物。
2.滅火前先設法止漏,否則其洩漏的蒸氣仍可能再度引燃。但是如不可行且週遭區域不致造成危害,則讓火燃燒。
特殊滅火程序:
1.隔離火場外的物質,並用水霧冷卻暴露於火場中的儲槽或容器,在不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將容器移離火場。
2.因其閃火點低,用水霧滅火可能無效。除非在有利條件下,由有經驗的人滅火才可能。
3.但可用水霧吸收火場的熱氣並保護暴露於火場的物質及建築物。而若外洩物尚未著火,噴水霧也可分散蒸氣並保護進行止漏的人員。
4.對於大區域的巨火,應採用無需人擯制的霧擯制架或自動搖擺消防水瞄,如不可行,應自火場撤退並讓火自行燃燒。
5.若火災導致容槽變色或安全閥發出聲響,應立即撤離火場。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消防人員必須佩帶空氣呼吸器,消防衣及手套。
六、 洩漏處理方法
個人應注意事項:

1.在外洩區尚未完全清理乾淨前,限制進入洩漏區。

2.由受過訓之人員負責清理工作。

3.配戴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

環境注意事項:

1.維持洩漏區之通風良好。

2.撲滅或除去所有發火源。

3.通知政府安全衛生與環保相關單位。

清理方法:

1.勿碰觸外洩物。

2.在安全許可的情形下,設法阻止或減少溢漏。

3.並避免其排入下水道、水溝或封閉的空間。

4.用不會和外洩物反應的泥土、沙或吸收劑圍堵外洩物。

5.小量洩漏時,可用不會和外洩物反應的吸收劑來吸收,並置於合適有蓋之容器中,再以水洗污染區。

6.大量洩漏,連絡消防、緊急處理單位及供慿商以尋求協助。

7.注意﹕已含污染物之吸收劑可能與洩漏物具有同等的危害。

七、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處置:
1. 此物易燃且極毒。大量操作或製程溫度超過31℃時,須採用密閉系統處理。
2. 考慮加裝溫度偵測及警報系統;若有外洩、溢漏或通風失效應立即陳報。
3. 除去所有發火源,遠離熱及可燃物質,並張貼禁煙標誌。
4. 其液體會累積靜電,宜有額外設計以增加電導度,如降低輸送流速,增加液體在輸送管線內的時間、在低溫下操作等。
5. 所有儲槽、容器、特製容器、管線等都應等電位連接,接地夾須觸及裸金屬。
6. 若非在密閉系統內調配或分裝時,須確定調配容器與接收裝置及容器等電位連接。
7. 除非確定其中的蒸氣或液體己完全除淨,勿在空容器、貯桶或輸送管線上進行切割、焊接或鑽孔等熱作業。
8. 使用區應採用不產生火花通風系統、合格的防爆裝置及安全的電氣系統。
9. 勿與不相容物共同處置,或將已受污染的物質倒回原容器中。
10. 容器應加標示並註明入庫、啟用及廢棄日期,不用時隨時保持緊密,並避免受損。
11. 空容器可能含殘餘物,亦具相同危害。
12. 在通風良好場所儘可能採最小使用量,作業時避免產生蒸氣或霧滴。
13. 貯存於陰涼、乾燥且通風良好的場所,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熱源及發火源。
14. 貯存溫度控制勿超過32℃或供應商、製造商建議之溫度,期限為3個月。
15. 容器貯存超30過天,應每週檢查抑制劑濃度及是否產生聚合。
儲存:
1. 不管室內或室外貯區,皆不允許有煙火或其它發火源。
2. 遠離氧化劑、腐蝕物及其它不相容物質貯存。
3. 貯區採用接地,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通風系統、合格的防爆裝置及安全的電氣系統,並考慮加裝洩漏偵測警報系統。
4. 貯存區應張貼適當的警告標誌,定期檢查洩漏或破損,並在貯存區附近裝置可用的滅火劑及外洩處理物質。
5. 檢查所有入庫容器,確定其適當標示且無破損。
6. 保持容器緊急並限量貯存。
7. 除去所有發火源並遠離熱及不相容物。
8. 不要以空氣或惰性氣體將液體自容器中加壓而輸送出來。
9. 必要時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以避免與此化學品或受污染的設備接觸。
10. 除非調配區以耐火結構隔離,否則不要在貯存區進行調配工作。
11. 依化學品製造商或供應商所建議之貯存溫度貯存,必要時可安裝偵溫警報器,以警示溫度是否過高或過低。
12. 避免大量貯存於室內,儘可能貯存於隔離的防火建築。
13. 貯槽之排氣管應加裝火焰防止裝置。
14. 貯槽須為地面貯槽,底部整個區域應封住以防滲漏,周圍須有能圍堵整個容量之防溢堤。
15. 儲區應與一般作業區隔離,並遠離製程電梯或出入口。
八、 暴露預防措施
工程控制:

1.使用局部排氣裝置,必要時將製程密閉,以控制霧滴和蒸氣。

2.分開使用不會產生火花,接地的通風系統。

3.排氣口直接通到室外。

4.供給充份新鮮空氣以補充排氣系統抽出的空氣。

控制參數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twa
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stel
最高容許濃度
ceiling
生物指標
beis
50ppm
(皮)
75ppm
(皮)
-
0.02mg/l
(靜脈血中苯乙烯,上班前)
個人防護設備:
呼吸防護:
1.500ppm以下﹕含有機蒸氣濾罐之化學濾罐式呼吸防護具或供氣式空氣呼吸器(自攜式呼吸防護具)、(含有機蒸氣濾毒罐之防毒面罩)。
2.700ppm以下﹕定流量式供氣呼吸防護具;或含有機蒸氣濾罐之全面型化學濾罐式呼吸防護具或動力型空氣淨化式呼吸防護具或防毒面罩;或全面型空氣呼吸器(自攜式呼吸防護具);或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
手部防護﹕防滲手套。使用8 小時以上,建議用4h或barricade(商品名)、使用4小時以上,則可用聚乙烯醇、鐵氟龍、氟化彈性體等材質。
眼睛防護:
1.防濺之化學安全護目鏡或護面罩。
2.洗眼設備。
皮膚及身體防護:上述橡膠材質之連身式防護衣、圍裙及工作靴。
衛生措施:
1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
2.工作場所禁抽煙或飲食。
3.處理此物後,須徹底洗手。
4.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九、 物理及化學性質
外觀(物質狀態、顏色等):無色至淡黃色、油狀液體氣味:低濃度有甜香味,高濃度則有刺鼻味
嗅覺閾值:0.017-1.9 ppm(偵測)、0.15ppm(覺察)熔點:-30.6 ℃
ph 值:-沸點/沸點範圍:145.2 ℃
易燃性(固體、氣體):-
閃火點:31.0 ℃
測試方法(開杯或閉杯):閉杯
分解溫度:-
自燃溫度:490℃爆炸界限:1.1 ﹪~7.0 ﹪
蒸氣壓:4.5 mmhg @20 ℃蒸氣密度:3.6(空氣=1)
密度:0.906(水=1)溶解度:幾乎不溶(水)
辛醇/水分配係數(log kow):3.05揮發速率:-
十、 安定性及反應性
安定性:正常狀況下安定
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1.金屬鹽、過氧化物、氧化劑或強酸皆可能引發其聚合。
2.氧化劑﹕增加火災爆炸的危害,形成爆炸性過氧化物。
3.鹼金屬、石墨化合物、過氧化物、金屬鹵鹽、偶氮異丁基﹕起始其聚合反應。
4.強酸(硫酸、油、氯磺酸)﹕會使溫度,壓力升高,增加火災及爆炸危害。
5.丁基鋰﹕會爆炸。
6. 鹵素﹕在紫外照射下,會與低濃度的鹵素反應成強刺激物。
應避免之狀況:
1.抑制劑濃度過低或失效。
2.照光或受熱,特別是65℃以上會快速聚合。
3.金屬鹽、過氧化物、氧化劑或強酸皆可能引發其聚合。
4.熱、火花、明火、引火源。
5.抑制劑濃度過低。
應避免之物質:
1. 氧.、氧化劑。
2. 鹼金屬、石墨化合物、過氧化物、金屬鹵鹽、偶氮異丁基。
3. 強酸(硫酸、油、氯磺酸)。
4. 丁基鋰。
5. 鹵素。
危害分解物:苯乙烯氧化物。
十一、 毒性資料
暴露途徑:皮膚、吸入、食入、眼睛
症狀:疲倦、反應遲鈍、失去平衡、頭痛、暈眩、記憶力衰退、噁心、暴躁、注意力不集中、周圍神經系統失調。
急毒性:
吸入:
1.以刺激呼吸道最為常見。
2.高濃度下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引起昏睡、頭痛、精神混亂、協調感喪失及意識不清。
3.因揮發度低,並無致命之報導。
皮膚﹕
1.無人類相闘報導。
2.對實驗動物皮膚具有中等至嚴重的刺激。
3.會使皮膚脫脂並會由皮膚吸收,且長期接觸可能引起皮膚炎。
眼睛﹕液體濺撒到眼睛,會引起中等至嚴重的刺激,但在48小時內可復原。
食入﹕
1.無人類相關報導。
2.對實驗動物有毒,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症狀與吸入相同。
3.若在食入或嘔吐下吸入肺部,可能嚴重損傷肺組織,甚至致死,唯目前尚無此報導。
ld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5000mg/kg(大鼠,吞食)
lc50(測試動物、吸收途徑)﹕5640ppm/4h(大鼠,吸入)
ldlo﹕-
lclo﹕10000ppm/30m(人類,吸入)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1.可能影響肝、腎及血液系統。
2.會造成皮膚炎,引起皮膚紅、癢及乾燥。
3.可能影響聴力、平衡、顏色辨識、神經傳導及精神狀態。
4.有致癌的危險(白血病及淋巴癌)。
十二、 生態資料
生態毒性:
lc50(魚類):25.1-74.8mg/l/96h
ec50(水生無脊椎動物):
生物濃縮係數( bcf):13.5
持久性及降解性:
1.約80%~97%的苯乙烯會由尿中排出,在4天內吸收的苯乙烯會被清除掉。
2.掩埋場土壤中苯乙烯95%會在16週內分解,沙質土壤則是87%分解,分解量的多寡是由二氣化碳生成量來決定。
3.當釋放至土壤中,會進行生物分解作用。
4.當釋放至水中,會進行生物分解,而吸附在水中小粒子或沈澱物上也有可能性。
 當釋放至大氣中,會迅速與氫氣自由基和臭氧反應,兩者反應的半衰期分別為3.5及9小時。
生物蓄積性:約 80%~97%的苯乙烯會由尿中排出,在 4天內被吸收的苯乙烯會被清除掉。
土壤中之流動性:釋放至土壤中,會進行生物分解作用。
其他不良效應: -
十三、 廢棄處置方法
廢棄處置方法:
1.依現行法規處理。
2.依照倉儲條件貯存待處理的廢棄物。
3.考慮以特定焚化法處理。
十四、 運送資料
聯合國編號:2055
聯合國運輸名稱:單體苯乙烯,穩定的
運輸危害分類:第三類易燃液體
包裝類別:
海洋污染物(是/否):
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十五、 法規資料
適用法規: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3.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4.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5.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6.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十六、 其他資料
參考文獻 
1.cheminfo資料庫,ccomfo光碟,2005-3。
2.hsdb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5,2005。
3.rtecs資料庫,tomes plus光碟,vol.65,2000。
4.危險化學物質中文資料庫,環保署。
 
製表者單位名稱:台灣化學纖維股份公司海豐廠(苯乙烯三廠)
地址/電話:雲林縣麥寮鄉中興村台塑工業園區23號 / 05-6813063
製表人職稱:安衛人員姓名(簽章):沈志儒
製表日期2022.08.01
備註上述資料中符號“一”代表目前查無相關資料,而符號“/”代表此欄位對該物質並不適用。
文件修正一覽表
次數修改日期修改內容
103.09.25「物質安全資料表」修正為「安全資料表」,並酌作文字修正。
103.11.28更新格式內容及廠商資料(地址)等。
105.04.22新增既有化學物質登錄碼。
2017.03.06日期改西元年並定期檢討,更新安衛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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